关于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要求,结合近期学生处和校“三自”内务检查情况,现就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要求如下:
1、寝室大门和厕所窗户内外擦扫干净;
2、阳台护栏及防护网上不得晾晒衣物,不得悬挂布帘,阳台上物品摆放整齐。
3、寝室内,门、窗、桌凳、床架、灯具洁净光亮。
4、被褥叠放整齐(床帘要拉开),桌子箱子排列整齐,洗漱用具摆放整齐,桌上物品摆放整齐,书本、衣帽、鞋子摆放整齐。
5、地面无尘土、纸屑、果皮、痰迹,墙壁、天花板无污迹灰尘、蜘蛛网,无乱张贴刻画,无乱拉绳索、铁丝,无乱挂物品,过道、窗台无垃圾和积水。
6、无私拉电源、违章使用电器、酒精炉、蜡烛、液化气炉具等违规现象。
7、严查学生晚归、未归,杜绝此现象发生。
8、禁止随意向窗外丢弃物品。
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班,并安排辅导员、学生干部进行检查,有不合格的及时整改。学生处将随机抽查,有以上现象的寝室按照内务不合格处理,给予寝室成员全校通报批评。
学生处
2017.3.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