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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杨近富同学给予退学处理的公示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:2017年11月20日 10:32
  • 点击量:
  • 编辑:王珺

关于对杨近富同学给予退学处理的公示

 

我院2015级音师班学生杨近富(学号:151150510392017828日未如期返校,经辅导员多次与杨近富本人及家人沟通,至今未到学校办理休学手续。根据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第八章的规定,“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”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。

杨近富同学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校纪校规,且沟通无果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,决定上报教务处给予杨近富同学退学处理!现面就处理决定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天,如有异议请及时到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或者团学办公室反映。

公示时间:20171120日至1122

院党委书记办公室电话:8232589

院团学办电话:8232913